每日工作小時及每星期日數不得超過生產制造商所在國的法定限制。除非因要應對緊急業務需要,縫制產品制造商須每星期為職工提供一日休息。
工廠原則:公司遵守適用法律及行業標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。
wrap工作時數管理規定
1.目的: 讓本廠全體員工明確公司正常上班和加班時間的規定。
2.范圍:適用于本廠各職能部門。
3.運作程序如下:
3.1工作時數
3.1.1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為8小時,資率按1:1倍計算;
3.1.2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加班等于或小于3小時,資率按1:1.5倍計算;
3.1.3星期六或星期日如果加班,資率按1:2倍計算;
3.1.4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如安排員工加班,資率按1:3倍計算;
3.1.7每周工作時間達到國際標準等于或小于60小時。所有上班時間以電子刷卡時間為準。
3.2自愿加班
3.2.1自愿加班是指周一至周五除白天正常工作8小時外的加班時間和星期六或星期日的加班時間,法定假期的加班時間; 工人有拒絕加班的權利, 只要工人事先通知廠方管理人員就可以不加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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